一、活动背景
2026年9月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,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,引导全校师生深刻认识“四个与共”的共同体理念,唱响“中华民族一家亲,同心共筑中国梦”的时代主旋律,学校决定在民族团结宣传月期间举办“民族团结主题作品征集与展览”活动,以文艺化、年轻化的形式传播民族团结正能量,营造全员参与、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。
二、活动主题
同心共筑中国梦·民族团结一家亲
三、活动时间及安排
1.整体活动时间:2026年9月10日—10月28日
2.作品征集阶段:9月10日—9月30日
作品评审阶段:10月8日—10月10日
集中展览阶段:10月10日—10月28日
线上推送阶段:10月8日起持续推送
四、活动对象:全体在校师生
五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党委统战部
承办单位:美术学院
六、作品征集内容与要求
(一)创作方向
围绕以下三个主题方向自由创作,鼓励结合个人经历、身边故事和时代感悟选取。
1.民族团结故事。讲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感人故事,展现“中华民族一家亲”的生动实践;
2.共同体意识感悟。抒发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解与感悟,阐释“四个与共”“五个认同”的深刻内涵;
3.法治护航团结。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《宗教事务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宣传依法治理民族事务、以法治保障民族团结的理念。
(二)作品类别及规格
类别 |
具体要求 |
格式规格 |
海报类 |
主题鲜明、视觉冲击力强, 可含文字标语 |
尺寸A1(594mm×841mm),分辨率300dpi, JPG/PNG格式,单幅或系列 |
书法绘画类 |
书法(软硬笔均可)、国画、 油画、水彩、版画、剪纸等 |
书法作品不超过四尺整张(138cm×69cm); 绘画作品不超过全开(109cm×79cm); 需装裱后提交实物,同时附高清电子照片 |
(三)投稿要求
1.所有作品须为原创作品,严禁抄袭、剽窃、盗用他人作品,违者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所在二级单位;
2.每位作者每类作品限投1件,可同时参加多个类别;
3.投稿时须一并提交《作品征集报名表》《作品原创性承诺书》(见附件1、附件2),注明作品名称、类别、作者姓名、所在部门单位(学院)、联系电话、作品简介(100字以内)。
4.电子作品发送至邮箱:1713493704@qq.com,邮件主题统一为“民族团结作品+类别+作者姓名”;书法绘画实物作品提交至行政楼A座410统战部办公室;
5.截稿时间:2026年9月29日18:00(以邮件发送时间/实物签收时间为准)。
七、评审与奖项设置
(一)评审方式
由承办单位组织专业教师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资格审查,从主题契合度、艺术表现力、创意创新性三个维度进行打分。
(二)奖项设置
奖项 |
海报类 |
书法绘画类 |
一等奖 |
2名 |
2名 |
二等奖 |
3名 |
3名 |
三等奖 |
5名 |
5名 |
(三)奖励方式:为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。
八、展览安排
(一)线下集中展览
1.展览时间:2026年10月10日—10月28日
2.展览地点:美术学院美术馆
3.开幕式:10月10日在美术学院美术馆举行开幕式,邀请校领导、相关部门负责人、获奖作者代表、各民族师生代表参加,现场颁奖并启动展览。
(二)线上同步推送
在统战部官网、公众号,分期推送“民族团结宣传月”系列优秀作品。
九、工作要求
1.坚持正确政治方向,所有作品须符合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。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对作品内容的审核把关,确保作品思想性、艺术性相统一。
2.及时展示活动成果和师生风貌,将优秀作品纳入学校民族团结教育资源库,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常态化、长效化。
附件:
附件1:《济宁学院民族团结主题作品征集报名表》
附件2:《作品原创性承诺书》
党委统战部
2026年9月10日